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
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是国家级权威性、综合性大展,每三年举办一次。旨在反映当下青年美术特性,倡导艺术创新多样化。展览本着遵循艺术规律,把握时代性、学 术性、多元性、创新性原则,培养鼓励青年美术家努力创作出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履行 中国美术“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的职责;全国青年美术家们将满怀激情创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艺术精品奉献给人民。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将于2015年12月举办。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 靳尚谊 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刘尚军
副主任:徐 里 李培隽
秘书长:陶 勤 杜 军 丁 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明明 韦尔申 龙 瑞 冯建亲 许 江 许钦松 朱松华 李 翔
杨晓阳 杨飞云 何家英 吴为山 沈尧伊 范迪安 罗江华 姜 陆
施大畏 诸 迪 高荣生 黄格胜 曾成钢 薛永年 黎 明
展览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苏 鸣
三、评审委员会
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设评委会,评委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为保证本届大展的公平、公正,设立“监审委员会”。
四、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目前定于2015年12月举办“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
2、展出作品件数:
中国画 80件
油 画 80件
综合画种160件
(综合画种包括:版画40件、雕塑30件、水彩、粉画30件、漆画30件、插图、连环画30件)
3、“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将有计划安排国内巡展。
五、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参展要求:
1、凡自2011年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除外),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2、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3、参加复评的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表格,应逐项填写清楚。表格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刊登的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及相关规定处下载。
4、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5、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含)后出生,按照身份证出生日期)。
六、作品评选
1、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2、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七、展览费用:
1、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将向参加复评的作者收取作品参评退件费。
收费标准分别为:
雕塑、油画、漆画、每件作品200元
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插图、连环画作品每件100元
参加复评的作者在寄运作品同时将参评退件费汇至展览办公室。
八、宣传出版
1、宣传: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九、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优秀作品证书。
4、入选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十、凡有送作品参加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组委会授权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第五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
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征稿通知
“中 国百家金陵画展”自2005年至今已成功举办10届。展览旨在弘扬现实主义精神,彰显民族文化,鼓励广大美术工作者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 国气派的优秀美术作品,推出名家新作,以真、善、美的艺术精品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本届油画展以“时代风采”为主题,倡导广大美术工作者紧贴时代脉搏,立 足现实生活,以艺术的形式展现时代变迁,描绘时代新貌。现将“2015年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二、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5年11月9日
五、展出地点:江苏省美术馆(新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金奖作品10件,入选作品9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获奖、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金奖作品10件(税前收藏费:13万元/件,由江苏省美术馆收藏);入选作品90件,展览结束后作品退件。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 8月3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展览名称: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2015年11月中旬 重庆美术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中国版画学会筹备组、重庆市美术家协会、重庆美术馆
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张洪斌、汪 俊、罗中立、王 超
副 主 任:徐 里、姜 陆、刘明华、杨 矿
秘 书 长:丁 杰、周和平、徐 亮、康剑飞
副秘书长:梅启林、李毅力、邓建强、李 康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邓建强、李 康、李毅力、邵常毅、
杨 锋、周和平、姜 陆、咸 懿、贺 绚、
徐 亮、康剑飞、梅启林、戴政生
组委会办公室主 任:咸 懿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贺 绚、练 恒
学术秘书:庞辛森、蔡 峰
征集展策展人:姜 陆、谭 平、康剑飞、何桂彦
主题展策展人:盛 葳
外围展策展人:戴政生、李毅力
展览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学术专家组成。
四、展出作品数量:约300件
五、作品征集
1、凡在2013年第20届全国版画展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参展作者自由投稿作品直接投到展览组委会。
2、题材、风格、形式不限、尺寸不限。
3、参选作品照片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后通知作者寄原作参加复评。
4、参加复评的作品收参评费人民币150元/件,寄作品时请附邮局汇款收据复印件。(汇款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大道 162号重庆文联4楼重庆美协,收款人:练恒,邮编:401147,电话:023—67726892)
5、 参选的作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并通过快递寄送作品10寸照片1张及光盘图片资料(JPG格式,尺寸1600×1200像素以上)。作品照片背面 注明:姓名、标题、版种、尺寸(单位cm)、年代、详细通讯地址、邮编、邮箱、能及时联系的电话等,具体内容应与作品登记表上所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参 选作品照片不退)。
6、作品送件以坚固圆筒或厚纸板包装邮寄,并在规定时间内寄达,逾期不予受理。参展作品送件所产生的费用由参展艺术家自行承担,退件邮资由主办方承担。
7、在展览活动期间,由主办方负责作品安全,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损失,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8、复评未入选作品在评选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作者。
初评作品照片收件日期: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10日(以到达时间为准)。
复评原作收件日期: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5日(以到达时间为准)。
收件地址:重庆美术馆 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办公室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1号邮编:400010
联系人:陈超、蔡峰
联系电话:(023)63920631-603 18008356024 18523505612
邮箱:523291185@qq.com
六、作品评选及待遇
本届展览评出入选作品约 300 件,其中含优秀作品约30件、“全国美展推荐作品 ”约10件。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七、作品归属
在征求作者同意后,组委会对参展作品具有选择收藏权,所收藏作品支付稿酬“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6000元、优秀作品5000元、入选作品3000元。
八、出版宣传
展览组织机构对入选、获奖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及宣传权;正式出版发行《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作品集》,收录全部展出作品,并在展览开幕式上首发。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得展览作品画册一本。
九、学术活动
展览开幕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
十、证书颁发
由主办单位颁发入选作品、优秀作品和“全国美展推荐作品”推荐作品证书;同时由收藏机构颁发收藏证书。
十一、作品保险
作品送、退件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险由作者自行估价、投保;展览期间的作品安全事宜由组委会负责。
十二、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三、此征稿启事主要适用于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展征集作品部分。
附: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作品登记表
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组委会
2015年1月
2015吴冠中艺术馆全国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宜兴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宜兴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宜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吴冠中艺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王中苏
副 主 任:徐 里 张立军 宋玉麟
秘 书 长:杜 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志华 许夕华 孙同和 朱旭峰 佘玉奇 陈雪峰 陈世宁 沈晓红 狄胜君 吴俊达 周 峰 周中平 承 强 董竟成 魏 敏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承 庆
展览编辑:康 蕾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5年10月中旬
五、展出地点:吴冠中艺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50件,入选作品15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50件(税前收藏费30000元/件);优秀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入选作品150件,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 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不小于1米×1米。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康蕾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和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5年3月
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征稿通知
一、展览名称
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23日—2016年1月11日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厦门市美术馆
协办单位: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林进川
副 主 任:徐 里、冯健亲、张剑辉
秘 书 长:丁 杰、张剑辉(兼)
副秘书长:梅启林、陈金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佘国华、李永清、陈 娟、林秉权、咸 懿、贺 绚、 黄天福
组委会办公室主 任:咸 懿、李永清、黄天福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贺 绚、陈 鑫、苏华琦、周 煜
展览编辑:杨雷、魏溪
四、展出作品数量:200件。
五、作品要求:
1、凡在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后创作,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漆画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漆画艺术家送作品参展。展览采取初评寄送作品彩照、相关资料,入围作品寄送原件参加复评的办法征集作品。
2、 每位作者可先送2至3件(5寸×7寸)作品彩色照片至展览办公室,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初评,初评不收作品原件。初评作品注明姓名、作品题目、材料、尺寸(单 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个人艺术简历(200字内),于2015年9月15日前(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到“2015 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办公室,收件人:周煜,收件地址:厦门市美术馆(福建省厦门市体育路95号文化艺术中心内),联系电话:0592— 2026665、5371798,邮编:361012。送评照片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3、初评入围作品,展览办公室将通知作者送交原作及有关事宜,并填写初审作品登记表,连同复评费、作品退件费300元通过邮局汇款,务必在2015年10月7日前(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寄达,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同初评。
4、作品规格包括外框长宽不超过2米。所有选送作品皆请自备合适牢固外框。
六、评选与收藏
1、本届展览入选作品200件,其中包括艺委会提名作品30件、优秀作品30件、入选作品140件,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本届展览艺委会提名作品30件原件由厦门美术馆收藏,每件作品收藏经费25000元(收藏费均为税后)。支付作者收藏经费后不再另行支付酬金。收藏方将与作者签署收藏协议书,对所有入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研究和宣传等权利,而毋需另行征询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
3、艺委会提名作品、优秀作品的作者获得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资格。
4、所有入选作品颁发参展证书,收藏作品颁发收藏证书。
七、画册出版。《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作品集》收入所有入选作品,在展览开幕时发行。所有入选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八、学术活动:举行“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学术研讨会”。欢迎美术理论家、漆画家撰写篇幅5000字以内角度独到、主题鲜明、观点新颖、论述有力的论文投稿,于2015年9月25日前发至xmsmsg@163.com,评选入选后入编《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作品集》。
九、退件:原则上入选作品(包括落选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作者。
十、展览举办单位对展览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研究和宣传等权利,而毋需另行征求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
“第三届架上连环画展”征稿通知
连环画作为一种通行于全世界的绘画形式,在技术手段和表现语言上有着其它画种不可比拟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同时,任何画种又都能够以其内容或情绪上的连续性和组合性表现为连环画样式。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讴歌人性的至善至美,描绘和平年代的幸福画卷,进一步推动中国美术事业持续繁荣、发展,弘扬民族优秀 文化,促进中国连环画艺术的创作、交流和展示,吸引更多优秀的美术人才参与到连环画的创作中来,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纪念中国人民抗战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 70周年第三届架上连环画展”。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连环画艺委会
盼盼集团惟善轩美术馆
中国美术出版总社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副 主 任:徐里 沈尧伊 韩国贺
秘 书 长:丁杰
副秘书长:梅启林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友善、尤山、王万成、叶雄、李晨、安康、陈玉先、
汪国新、汪家明、张烨、杨宏富、胡博综、侯国良、
赵文元、查加伍、顾迎庆、桑麟康、蒋晓东、曾多源
办公室主任:咸懿、李晨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
展览编辑:魏溪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5年7月7日
五、 展出地点:首展中国美术出版总社美术馆,然后在上海和大连举办巡回展出。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40件,入选作品60件,共10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4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入选作品60件(税前收藏费10000元/件)。共100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5、所有优秀及入选作品都将参加“第三届架上连环画全国巡展”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组(每张不小于10寸)参加初评。
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入选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选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作,如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
1、画幅尺寸每张不小于70cm×70cm,不超过100cm×100cm,每组作品由5-10张单幅组成。
2、画种不限,国画、版画、油画、水彩、素描等均可,作品如需附文字说明,文字须编排处理并粘贴在作品上。
3、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作品照片地址、邮编、收件人、办公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术家协会艺委会;邮编:100083;
收件联系人:杨雷 魏溪;
办公电话:010-59759687,18911378201。
十二、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4年11月13 日
“美丽新丝路 翰墨定西行”全国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来源:本站 2015-1-12
定 西市地处甘肃中部,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中华民族黄河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也是古丝绸之路重镇和新欧亚大陆桥必经之地。境内曾孕育了马家窑文化、齐家文 化、寺洼文化等灿烂的史前文化。为以实际行动加快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弘扬传统文化,让更多的艺术家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画创作中来,中国美术家协会和甘肃省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美丽新丝路 翰墨定西行”全国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定西市委
定西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陇西县县委
陇西县人民政府
甘肃昊翰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连 辑
主 任:吴长江 张令平
副主任:徐 里 唐晓明 莫建成
秘书长:杜 军 李宝堂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美萍 孙同和 李 伟 李永冰 陈风新
陈彦吉 张大刚 巫卫东 杨爱平 周毛平
莫晓松 鲁 泽 董竟成 樊 威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展览编辑:罗忠宝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5年6月26日
五、 展出地点:甘肃省定西美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4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60件(税前收藏费:中国画20000元/件,油画30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税前收藏费:中国画12000元/件、油画15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油画作品画幅尺寸不小于1米×1米。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罗忠宝 (010)59759200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和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2015 “水墨彭城·全国写意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来源:本站 2015-1-4
徐 州古称彭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汉文化的发祥地。近百年来,徐州美术界名家频现,涌现出以李可染、刘开渠、朱德群等为代表的享誉中外的名家大师,形成了 二十世纪中国美术史上一道靓丽的风景。近年来,徐州市委、市政府把繁荣徐州书画艺术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培树“彭城画派” ,积极推动徐州书画艺术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水墨彭城·全国写意中国画作品展”的举办,对于宣传推广徐州书画文化、打造城市特色文化品牌将起到重要的推 动作用。此次展览将全面展示当代写意中国画的创作新成果,推动写意中国画创新发展。也将进一步推进中国画艺术发展,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共徐州市委宣传部
徐州报业传媒集团
徐州市文广新局
徐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执行承办: 徐州市报业文联
徐州美术馆(艺术馆)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冯其谱
副主任:徐 里 刘 明
秘书长:丁 杰 吴继永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刘 明 李 伟
杜松儒 吴继永 徐 里
办公室主任: 李 伟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张东明 王国宇
展览编辑: 安 明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5年9月
五、 展出地点:徐州美术馆(艺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 60件,入选作品240件。
七、 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件(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收藏费12000元/件),以上收藏费均为税前。作品全部由徐州报业传媒集团收藏。
3、画展将出版特16开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注明参展名称。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 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多彩贵州”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来源:本站 2015-1-4
贵 州地处祖国大西南,以丰富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原生态多民族风情、喀斯特地貌风光为特色,被誉为“多彩贵州”。中国美协与贵州省文联2014年在中国美 术馆成功策划举办了“多彩贵州·中国美术作品展”,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画的传承和发展,促进广大美术家追逐“中国梦”的热情、提升中国画本体语言在新时代的 常新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多彩贵州”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贵州宏立城集团世界文化艺术中心
协办单位: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中国孔子书画院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顾 久
主 任:吴长江 李碧川
副主任:徐 里 李远刚 陈晓辉
秘书长:丁 杰 谌宏微 周光汉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李 伟 杜松儒
陈 争 陈晓辉 周光汉
徐 里 谌宏微 潘闻丞
办公室主任: 李 伟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潘闻丞 欧阳建立
徐 丹
展览编辑:安 明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5年9月22日
五、 展出地点:贵州宏立城集团世界文化艺术中心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 40件,入选作品160件。
七、 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40件(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160件(收藏费12000元/件),以上收藏费均为税前。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特16开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
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注明参展名称。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 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丝绸之路 绚丽甘肃”第九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来源:本站 2014-12-29
“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是在党中央“西部大开发”的号召下,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西部十二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共同协办,并轮流 承办的大型全国性美术展览活动,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西部各省、市、自治区设立并按届次举办的具有广泛影响的专项全国美展。
丝绸之路、莫高窟凝聚着东西方文明的精髓。“丝绸之路 绚丽甘肃”第九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是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将于2015年9月在甘 肃省定西市展出。此次展览旨在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描绘西部风情、反映西部变迁、展现甘肃魅力,为中国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努力创作反映人民生 活的优秀美术作品。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共定西市委
定西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通渭县委
通渭县人民政府
通渭悦心国际书画村
协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副主任:徐 里 李宝堂
秘书长:杜 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石典兵 孙同和 廉牛辉 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展览编辑:胡 颖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5年9月
五、 展出地点:定西市美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40件。
七、 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件(税前收藏费:中国画15000元/件、油画25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税前收藏费:中国画10000元/件、油画15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油画画幅尺寸不小于1米×1米。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参展名称。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胡 颖 (010)5975934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梦.黄山魂”全国山水画(中国画)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来源:本站 2015-1-26
中 国十大名山之一的黄山是世界自然与文化的双重遗产,更是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象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 文艺创作座谈会上重要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全国山水画(中国画)艺术创作,以黄山、祖国大好河山为主题,弘扬民族文化精神、激发全民爱国热情、努力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和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的《“中国梦·黄山魂”全国山水画(中国画)作品展览》将于2015年8月在合肥举行。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安徽省美术家协会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曹征海
主 任:吴长江 陈 田
副主任:徐 里 张 松
秘书长:杜 军 杨国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中允 王佛生 孙同和 陈忠强 林存安
周逢俊 赵规划 谢宗君 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孟凡柱
展览编辑:张英财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5年8月
五、展出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4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60件(税前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税前收藏费12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张英财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和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5年1月
第二届《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来源:本站 2015-1-16
为 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一路一带”文化发展战略,打造国家向西开放文化发展平台,推进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敦煌国际文 化旅游名城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敦煌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未来四方集团
协办单位:中国女画家协会
北京拍卖行业协会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连 辑
主 任:吴长江
副主任:徐 里 高志凌 周丽宁 詹顺舟
秘书长:杜 军 李宝堂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孔 紫 甘学军 孙同和 贾泰斌 董竟成
樊 威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瞿金叶 吴光林
贺建生
展览编辑:康 蕾 晋学英 王爱文 陈 科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5年9月
五、 展出地点:甘肃省敦煌市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100件(含未来四方佳作作品5件、敦煌岩彩佳作作品5件,优秀作品90件),入选作品20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100件(税前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收藏费:20000元/件,油画收藏费:30000元/件);入选作品200件(税前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收藏费:12000元/件,油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画种。初评结果将 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中 国画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油画画幅尺寸不小于1米×1米,版画、水彩粉画画幅尺寸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 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 6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康 蕾 (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和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翰墨齐鲁.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来源:本站 2015-2-5
东 营市地处黄河三角洲地区,是一座年轻而极富活力的城市。黄河从这里汇入波烟浩渺的大海,古老的母亲河,不仅涵养着这片丰沃的土地,而且孕育了灿烂的华夏文 明。为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传统中国画的优秀创作理念,充分展示当代中国画创作的最新成果,促进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 会与东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翰墨齐鲁·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将于2015年6月在山东省东营市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营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
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东营市黄河文化传媒集团
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于钦彦
副主任:徐 里 张志民
秘书长:杜 军 朱全增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孙同和 任勤林 张 宜 陈宏光
杨树行 董竟成 燕志富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高月峰
展览编辑:孙 宁 彭 莉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5年6月下旬
五、展出地点:东营黄河国际会展中心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
品24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60件(税前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税前收藏费12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画幅尺寸不小于6尺整张,竖幅为宜。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孙 宁 (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和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5年1月